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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9-01-30 09:27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学制

音乐表演

声乐

4人

五年制

古琴

2人

钢琴

4人

四年制

弦乐

小提琴

10人

中提琴

大提琴

管乐

单簧管

10人

双簧管

大  管

圆  号

长  号

长  笛

小  号

多元音乐启蒙

2人

      注:

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并认定合格生,宁缺毋滥。

2.古琴专业由艺术学院与国学院联合培养,完成既定培养方案的,毕业时可同时获得艺术学学士学位和文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其他按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学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kbm.ruc.edu.cn/)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缴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二试、三试费根据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3.报名材料:按报名系统要求用A4纸打印《报名表》,由所在学校签字盖章,并依次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后。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报到时交工作人员查验。其中,考生所在省份不发放合格证书的,需打印考试成绩,并标注省统考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未出的,需提供准考证。

四、报到及校考

1.报到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材料于2019年3月1日9:30-15:30到我校艺术楼(学生活动中心对面)报到。报到当天对考生现场拍照并打印准考证,故不能代报,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校考时间和地点:校考地点安排在我校校内,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考试包括专业测试、视唱练耳、乐理、面试。其中,专业测试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

4.考试内容:

(1)专业测试

专业方向

初试曲目

复试曲目

声乐

(美声)

演唱两首中国歌曲;用原文演唱两首外国歌曲;朗诵一段散文或诗歌;可加试自备小品或表演。演唱的歌曲不包括流行歌曲。说明:初试演唱一首歌曲(中外自选),复试演唱两首歌曲(一中一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三试演唱两首歌曲(一中一外,可重复初复试曲目中一首)。

古琴

从下列曲目中任选两首作品进行演奏。

1.《平沙落雁》2.《普庵咒》3.《忆故人》4.《长门怨》5.《欸乃》6.《醉渔唱晚》7.《神人畅》8.《龙翔操》

从下列曲目中任选一首进行演奏。

1.《渔樵问答》2.《梅花三弄》3.《流水》4.《离骚》5.《碣石调幽兰》6.《乌夜啼》7.《潇湘水云》8.《广陵散》

钢琴

两条技巧性练习曲;巴赫【三部以上】赋格。(练习曲必须包括肖邦一首。)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要求弹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即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或古典变奏曲。

小提琴

大调或小调音阶一条(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双音);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的慢板乐章一首;帕格尼尼随想曲一首;音乐性小品一首。

浪漫时期的协奏曲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中提琴

1.音阶: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三度、六度和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在下列作品中任选一首练习曲。帕格尼尼:24首随想曲;维约:20首练习曲;帕拉施克:音乐会练习曲;罗德:练习曲;克莱采尔:练习曲;唐克拉:练习曲;傅克斯:练习曲;

3.巴赫:任选一首大提琴无伴奏组曲的前奏曲,或任选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的慢乐章一首。

1.协奏曲:任选一首(第一乐章或二和三乐章)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中提琴协奏曲

巴托克:中提琴协奏曲

2.任选下列作品之中的快速乐章一首。

里格:中提琴无伴奏组曲

欣德米特:无伴奏奏鸣曲

舒曼:《童话场景》。

大提琴

四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和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 巴赫无伴奏组曲任选一首。

任选其一: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第三乐章;奏鸣曲第一、第二乐章或第二、第三乐章。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

管乐(木管、铜管):自选一条关系大小调音阶和琶音,含连音和断音,琶音要求吹奏分解和弦;技巧性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演奏古典或浪漫时期任何一位作曲家的一部协奏曲或奏鸣曲中的第一或第三乐章。

多元音乐

启蒙

钢琴考试:

从下列要求中任意选择两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作品。(须背谱)

1.练习曲(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巴赫(要求必须带有赋格);

3.古典奏鸣曲第一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或舒伯特);

4.一首19世纪浪漫派作品;

5.一首20或21世纪现代派作品;

6.一首中国作品。

1.笔试,专业基础问答

参考书目:

《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人民音乐出版社;《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人民音乐出版社;《多元音乐启蒙浅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The Musical Lives of Young Children》作者(美) John W. Flohr。

2.面试:除了钢琴以外的第二种才艺展示,其中包括各弦乐器、管乐器、声乐、舞蹈等。

具体要求:

(1) 乐器类:演奏一首完整的乐曲(不超过5分钟);

(2) 声乐:演唱一首外国艺术歌曲或中国民族歌曲(不超过5分钟);

(3) 舞蹈与表演:表演一段完整的作品(不超过5分钟)。

注:所有演奏(唱)专业曲目均须背谱;曲目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后不可修改,如测试时演奏(唱)曲目与报名时填报曲目不符,评委将酌情扣分;报考小提琴且兼报中提琴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按小提琴专业方向准备即可。

(2)视唱练耳

包括听音、听写、视唱三项。听音听写考查对曲调、节奏的记忆及自然听觉的能力;视唱考查视谱能力和音准感觉。

说明:进入复试(声乐专业三试)考生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

(3)乐理

要求掌握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连音符、组合法)、音程、和弦、调式构成、调式分析、民族调式、转调、移调、变音体系及常用音乐术语。

说明:进入复试(声乐专业三试)考生须参加乐理考试。

(4)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及综合素质。

5.复核: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根据测试录像,就考生是否符合音乐表演专业选拔培养标准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认定为合格生。

6.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测试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弦乐、管乐专业考生自备乐器;参加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自备钢笔、铅笔、橡皮。

五、认定合格生

(1)声乐专业:按照三试成绩择优认定合格生;古琴、钢琴、弦乐、管乐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择优认定合格生;多元音乐启蒙专业:按照测试加权成绩择优认定合格生,加权成绩=初试成绩×25%+复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认定合格生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按“视唱练耳+乐理”成绩择优认定。

(2)学校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视唱练耳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乐理成绩合格线,以上任意一项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认定为合格生。

(3)复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认定为合格生。

六、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专业选考科目以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公示信息为准。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七、录取原则

古琴专业:高考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合并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按我校复试成绩排队录取。

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合格生,按我校复试成绩(声乐专业按三试成绩、多元音乐启蒙专业按测试加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八、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4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月24日

3.报到时间:3月1日 9:30-15:30

4.校考时间:3月2日至3日

5.网上查询校考成绩时间:4月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信息时间:6月25日至30日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9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十、违规处理

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在文化课考试中作弊,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二、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在校期间,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十三、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阳光招生热线,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010—62513859(艺术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及专业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rucjj@ruc.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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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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