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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7-12-29 12:21

 一、学校简介

 
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 1954 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
 
二、招生计划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拟招生350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学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设置分省计划,为文理兼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各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各招考方向拟招名额如下:
 
音乐剧系 舞蹈表演(音乐剧) 130204 4 本科 30   15000
 
三、报考须知
 
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我校招生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此外,考生应按照生源所在地有关规定,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一)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
 
2、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
 
3、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参见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报考须知)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8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校校考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不接收现场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12日(舞蹈类),每天9:00-20:00;
 
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22日(美术类),每天9:00-20:00。
 
报名网址:www.bda.edu.cn,在“招生就业”之“本科招生”中点击“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流程:
 
1、注册:使用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注册;
 
2、填报信息:填写真实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同时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高考报名准考证/信息确认单的扫描件。
 
3、选择报考专业(招考方向);
 
4、网上缴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1月13日09:00起)。收费标准:按招考方向(或平台考试)收取,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终试费80元。美术类专业一次性收取校考专业加试费160元。
 
所有费用均在网上缴纳,不接收现场缴费。进入复试、终试的考生,须根据招办通知时间及时登陆报名系统缴纳相关费用,以免延误考试。
 
注意事项:
 
1.首次登录报名系统前请务必查看《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并按照提示认真操作。个人信息在提交前请认真核对,一旦提交成功并完成支付后,无法修改且不予退费。如需增报专业或报考方向,可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段内登录已有账户进行相关操作。
 
2.因填报虚假或错误信息、未完成缴费、未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等情况,会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专业考试成绩作废、《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请务必于考试前登录系统自助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1月13日09:00起)。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先在主楼二层201舞蹈教室领取考号,后按照《考生须知》中指定的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号参加考试。考号为考生在考场唯一身份号码,请保管至考试结束。
 
4.如需发票,可携带准考证到我校财务部门开具。
 
(三)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报考须知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须于2018年3月31号前按照《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指南》及《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和留学生发送考试相关视频和扫描报名资料,并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bdahwxs@163.com,主题命名为:“2018本科+姓名+地区/国家”,如资格审核资料不全者,将不准予进行专业考试测评。2018年4月经由学校进行统一专业视频选拔考试,将于2018年6月前以邮件通知录取结果。被录取的申请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在开学注册时均需缴验原件。
 
外国留学生报考也可查询网址:http://admission.bda.edu.cn,并按照网上操作流程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gatdqjhqxs/index.htm。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将被学校作为本科生录取:
 
1、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及当年“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联招考试’)”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2、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成绩达均标级,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
 
4、留学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申请表演专业(含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并获得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版三级证书者;申请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并获得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版五级证书者。
 
详细请登录http://admission.bda.edu.cn/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报名联系邮箱:bdahwxs@163.com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各专业考试教室、缴费时间、发榜时间等信息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如遇特殊情况的相关变更,请及时关注招办发布的网上信息。
 
2、各专业考试流程将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官网,请及时查看。
 
3、本校专业校考为国家教育考试,凡在校考中有作弊行为,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替考等情况,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4、终试考完后的一周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名次。
 
5、2018年4月15日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文考通知书》。通过两个及以上招考方向的考生,须认真填报志愿,该志愿将作为录取顺序依据。
 
6、凡获得我校《文考通知书》的合格考生,须根据生源所在地的规定,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合格资格无效,将导致无法录取。
 
舞蹈表演(音乐剧) 12月22-1月12日 1月16日 1月17日 1月18日
 
(三)专业介绍及考试内容:
 
音乐剧系
 
舞蹈表演(音乐剧)
 
本专业为国内外培养和输送综合型高级音乐剧表演人才。通过专业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剧的演艺理论和表演技能。在对中外经典音乐剧的学研中,培养集演唱、舞蹈、表演等融为一身、具有宽阔视野、整合型创新思维的舞台表演人才。
 
初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伴奏教师由学校指定。可清唱)。
 
(2)台词表演(诗歌、散文、童话、戏剧片断均可,限3分钟内)。
 
复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不得重复初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伴奏教师由学校指定)。
 
(2)音乐能力考察——视唱练耳。
 
a.练耳部分:能够模唱4—8小节旋律;能够模唱音程及和弦,并快速说出性质。
 
b.视唱部分:具备看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的能力。
 
(简谱视唱亦可)
 
(3)戏剧表演(即兴命题)
 
终试:
 
(1)歌曲演唱两首(一中一外、不同风格的音乐剧作品。可重复前两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伴奏教师由学校指定。)
 
(2)舞蹈表演(各民族舞、现代舞、爵士舞等均可。自备音乐,限3分钟内)。
 
(3)口试(文艺修养测评)
 
注:每10人一组进行。
 
五、文化课考试
 
1、北京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
 
2、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并按各省招办要求准时填报高考志愿,以免延误。
 
3、关于高考文化课加分的政策,我校承认各省级招办对于考生的加分、鼓励分、政策分等,上限不超过20分。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六、录取
 
1、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录取办法和自划线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办法将于7月5日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自划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2、我校4个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文科类。根据舞蹈专业的教学特点,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各招考方向将在录取前确定并公开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比例分男女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涉及到的招考方向: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
 
2)舞蹈编导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编导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编导、现代舞、创意舞蹈。
 
3)舞蹈学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学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舞蹈教育。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
 
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后,依据投放所在省计划数,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语文先后高低顺序录取。(对于2018年高考试点改革中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分省招生计划:包括北京市4名,山东省4名,河南省2名,广东省2名,浙江省2名,湖南省2名,江苏省2名。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4、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校网站www.bda.edu.cn,在“招生就业”之“本科招生”中查询公示结果。
七、有关说明
 
1、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文化产业管理每人每学年学费4200元。
 
2、住宿费:每人每年750元(校内校外住宿费用一致)。学生入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校统一调整安排校内或校外住宿,请服从学校安排。
 
3、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招办联系电话:(010)68935788
 
招办传真:(010)68451413招生监察电话:(010)68935792
 
网址:www.b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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