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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资讯
中央戏剧学院2017年音乐剧、歌剧系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6-06-15 16:59
2017年简章未公布,请参考2016年招生简章
歌剧系 歌剧表演 25注5 5 10000
舞剧系 舞剧表演 30 5 10000
注5:歌剧表演分西洋歌剧演唱和民族歌剧演唱录取,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音乐剧系 音乐剧表演 2.15-2.21 初试 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清唱
形体 自选舞蹈或体操、武术一段,可自带伴奏盘
复试 声乐
视唱练耳 自选不同于初试的音乐剧曲目一首,时长2分钟以内,可自带伴奏盘或五线谱,可对曲目做适当剪接
形体 ①自选中外舞蹈或音乐剧舞蹈一段,时长3分钟以内,可自带伴奏盘;②形体基本条件和基本功能力考查。考生需自备紧身练功服、舞蹈鞋
朗诵 自选诗歌、散文或小说一段,时长2分钟以内,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表演 命题表演
面试
歌剧系 歌剧表演 2.26-3.2 初试 歌唱 中外各一首歌曲,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两首歌曲总时长7分钟以内。如演唱咏叹调,须使用原调原文演唱。着装避免过于随意。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未带者学院提供钢琴伴奏教师,请考生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学院伴奏教师不做简谱伴奏、移调、即兴伴奏等工作。
复试 歌唱 中外各一首歌曲,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两首歌曲总时长7分钟以内。两首歌曲均不能重复初试歌曲。如演唱咏叹调,须使用原调原文演唱。着装避免过于随意。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未带者学院提供钢琴伴奏教师,请考生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学院伴奏教师不做简谱伴奏、移调、即兴伴奏等工作。
视唱练耳;乐理
命题表演
朗诵 自选诗歌、散文节选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 自选形式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舞剧系 舞剧表演 2.15-2.23 初试 舞剧剧目 两个剧目。要求风格各异,每个剧目时长3分钟以内。可根据剧目需要自备两套服装,可化妆。
复试 舞蹈基础训练测试 1、基本功能力测试:芭蕾基训、古典舞基训;
2、古典舞专业、现代舞专业、芭蕾舞专业的考生,在技术技巧组合中,可自备音乐,准备风格各异的组合两个:1个控制组合、1个技术技巧组合;民间舞专业的考生,准备不同民族、风格各异的组合两个。平均每个组合1.5分钟以内。
复试不可化妆。
模仿 模仿现代舞、民间舞的组合各一段
舞蹈即兴 根据提供的音乐即兴舞蹈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网上报名
中央戏剧学院专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zhongxi.cn(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1月16日(每天9:00-20: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6年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网上报名基本流程为:
注册—信息填写与确认—选择报考方向—选择考试时间—交费—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注: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志愿。确定、提交所选考试时间并完成支付后,不能修改及重新选择考试时间,不予退费。
4、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一)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二)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留学生每生480元。考生可于现场考试时凭准考证索取发票。
5、每名考生在我院限报3个方向;戏剧文学系内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3个方向限报1个,舞台美术系内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演艺影像设计6个方向限报1个。
6、报考表演系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单独选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或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亦可在报名时选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兼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或选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兼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兼报方向作为考生表演系内第二报考志愿。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发放。
7、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8、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9、我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如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有出入,以经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审核
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本人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须于2016年1月7日—1月11日,将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留学生:护照;港澳台生: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华侨:中国护照及所在国绿卡)、高中或以上毕业证书与成绩单(中英文以外须提供翻译公证件)、近两年内取得的HSK6级及以上或新HSK5级及以上汉语水平证书(仅留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仅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件发送至lxs@zhongxi.cn进行在线审核,邮件标题为“报考+证件号码”。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在线审核并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务必本人于2016年2月21日8:30-17:30持准考证及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央戏剧学院东城校区留学生楼104室进行现场报考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均须参加中央戏剧学院本科专业考试,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当年招生简章。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考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上述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关于录取
专业考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
1、2016年4月15日后考生可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登录http://zhaosheng.zhongxi.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2、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4、我院录取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2、京剧表演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分乐器种类录取,歌剧表演方向分唱法录取,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3、江苏、浙江、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为本省对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对应总分分值后进行计算。
4、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音乐剧表演、歌剧表演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演艺影像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表演专业(舞剧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5%划定;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演出制作、影视编导、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方向、电视剧创作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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