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分为一试(专业初试)、二试(专业复试)、三试(视唱练耳,作曲专业还须参加乐理修毕考试。其余专业乐理课程入校后修毕)。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
注:考生可自带钢伴;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2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加试与综合才艺考试成绩1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10%+乐理5%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内容
一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①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双音);②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克莱采尔以上;③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慢板)。
2.中提琴:①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②练习曲一首;③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①音阶一组;②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③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①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②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①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②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①小军鼓练习曲一首;②中国大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肖邦练习曲一首。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①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②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③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低音提琴:①音阶一组;②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乐学方向
音乐技能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中型以上乐曲。
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器乐:演奏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根据指定动机写作不同情绪的单旋律,每一条旋律不少于16小节,限两小时内完成。
二 试
音乐表演类所有专业方向及音乐教育(声乐、器乐)方向二试均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①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②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①马林巴乐曲一首;②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或民歌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①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②加试乐器演奏和综合才艺。
2.器乐:①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②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和综合才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三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各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他乐器。
4.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相关问题的提问,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他乐器的即兴演奏。
三 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作曲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乐理修毕考试。
练耳部分
一、声乐、中国乐器、管弦、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教育(模唱)
1.单音模唱(可不唱音名)
2.音程模唱(可不唱音名)
3.三和弦、七和弦模唱(可不唱音名)
4.节奏模仿
二、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笔试)
1.音阶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2.音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3.三和弦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4.节奏听写(包含所有基本节奏)
5.旋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视唱部分
一、声乐、管弦、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教育、中国乐器
1.视谱即唱:无升降号调内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二、少数民族器乐
演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不限歌曲类型)。结论只做参考,如有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
三、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1.视谱即唱:一升降号调内五线谱视唱,唱名法不限。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乐理部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修毕卷: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